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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历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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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夏文化探索中有关研究热点的形成
    夏文化探索,自1959年开展豫西调查、发现二里头遗址以来,从1977年开始进入新的探索阶段,并因二里头遗址重要发现的积累、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晚期城址的发现,以及研究过程中提出的各种看法,使夏文化探索的研究热点逐渐形成。即夏文化概念的明确,王城岗城址是不是夏都,二里头文化是不是夏文化等几大议点。
[1] 夏文化概念的明确
    什么是夏文化,早在1959年豫西调查过程中,徐旭生为实施他的探索,分析了文献并结合当时考古学研究的成果,提出了探索夏文化应注意夏文化存在的时间、地域与文化特征等问题,认识到“把夏文化和龙山文化两个名词完全等同起来还是不适当的”。他认为“夏文化一词很可能指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并提出了豫西和晋南两个探索区域;他还提出了探辨夏文化特征的方法,即可以从夏氏族或部落活动的范围以内去研究夏文化有什么样的相同的或相类的特征,再到离它活动中心较远的地方看看这些地方的文化同前一种有什么样的差异。用文化间的同异来作比较,就渐渐地可以找出来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特点。徐旭生的这些认识,一直指导着夏文化的探索。但对“夏文化”的概念没有具体明确。
    1977年11月,因登封王城岗城址的发现,召开了“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讨论王城岗城堡基址的性质、“夏文化”的定义、哪种文化应为夏文化等问题。夏鼐在会议总结中就夏文化的定义指出:“‘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这是夏文化探索过程中首次明确阐述的“夏文化”的概念,从理论上明确了夏文化探索的内涵。
[2] 王城岗城址性质的讨论
    在1977年11月召开的“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上,肯定了王城岗城址,对王城岗城址的年代基本上明确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而对王城岗城址的性质提出了多种看法。其中,一种意见认为王城岗城堡的出现是进入阶级社会的重要标志,它很可能是夏代初期的城址,有研究者进一步认为它是“禹都阳城”。另一种意见认为,原始社会的部落也可能有了城堡,王城岗城堡太小了,时间应早于夏代,可能属于原始社会晚期。
    这两种观点截然不同的意见,伴随着1981年对王城岗城址发掘告一段落之后,又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其中安金槐力主王城岗是夏代初期的重要城址,可能就是“禹都阳城”。他在《近年来河南夏商文化考古的新收获》一文中列举了6条理由给予论证,并于1983年5月在郑州召开的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上又作《试论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城址与夏代阳城》一文进行全面阐述。李先登、京浦、贾峨等亦持相同的看法。持不同看法的研究者亦发表多篇论文。如杨宝成《登封王城岗与“禹都阳城”》一文,针对安金槐提出的论证王城岗为禹都阳城的五点理由进行了商讨。其他还有马世之的《河南淮阳平粮台古城址试析--兼论登封王城岗非夏都阳城》、许顺湛的《登封王城岗小城堡质疑》、董琦的《王城岗城堡遗址分析》等。
王城岗城址性质的讨论,为后来对距今4000年以前城址的探索与研究有重要的启迪。
[3] 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的讨论
    1973年在二里头遗址全面揭露了一号宫殿基址(属二里头遗址第三期)并将二里头文化分为四期之后,1975年,佟柱臣及李民、文兵分别发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首次发掘二里头遗址后提出的二里头遗址的早期遗存可能是商汤建都以前的看法,提出了二里头文化的一部分(一期)属夏文化的问题。而全面讨论二里头文化是否为夏文化或一部分为夏文化问题,也是在1977年11月召开的“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上提出的。代表性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以赵芝荃、殷玮璋等人为代表,认为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为夏、三、四期为商,其主要论据是将二里头遗址第三、四期作为商汤所都的西亳。另一种意见以邹衡为代表,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属夏文化,其主要论据是将郑州商城作为商汤都城,即郑亳说。1980年与1981年,孙华、田昌五又相继提出了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分属夏、商文化的观点。
    在短短的四年内(1978~1981年)发表的这方面的讨论文章达40多篇,掀起了夏文化研究的热潮。1983年5月,在郑州召开了以夏文化探索为中心议题的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通过这次会议,夏文化的探索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与此同时,在距二里头遗址五、六公里处发现了偃师商城,遂提出了偃师商城为汤都西亳的问题,使二里头文化属夏文化的讨论又得以深入进行。
    在夏文化探索中,上述这些研究热点的形成,极大地推动着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展开,而探索过程中的一些重大发现,则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6. 龙山时代概念的提出
    早在1939年梁思永就提出龙山文化是中国文明的史前期,并分为山东沿海、豫北和杭州杭三个区域。1950年以后,龙山文化时期的资料不断充实,对其认识也不断深化。1959年,安志敏将龙山文化分为沿海、中原(包括河南、陕西、山西)、江浙和甘青四个区域,并指明中原龙山文化是由仰韶文化经庙底沟二期文化发展而来,山东龙山文化另有来源,江浙地区近似龙山文化的遗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与陕西龙山文化是属于一个类型还是不同的类型,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目前暂时把它们都收入“龙山文化”,等认识清楚以后,将它们分开对待还是有必要的。1977年张光直提出龙山文化至少在三个地区--河南、山东和长江中下游--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和社会分化水平,从而为过渡到一个进步文明时期做好了准备。河南龙山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居于领先地位,由它发展来的商文明是当时中国最强盛的国家。1979年安志敏将“龙山文化”的称谓限定于黄河流域,如庙底沟二期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而齐家文化是龙山文化的变体。并指出,这时期在全国范围内,从文化面貌上有渐趋一致的倾向,反映了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诸文化遗存的交流影响及其融合统一的趋势。与此同时,高广仁等提出山东龙山文化已进入文明时代。1981年,严文明发表《龙山文化和龙山时代》一文,提出了“龙山时代”一名。
    严文明分析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以及辽东半岛、河北北部等广大范围内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各种文化遗存的特征、年代、渊源等。认为:这些各个文化彼此连成一片,又基本上属于同一时代,而且除齐家文化外,都曾被称为龙山文化,现在按照实际情况把它们区分为许多考古学文化是完全必要的,但绝不能因此而对它们的共同特征和相互联系有任何的忽视,应有一个共同的名称。他提出称之为龙山时代。并由此进一步分析了龙山时代的文化成就,以探讨研究我国的历史究竟是怎样由原始社会发展为阶级社会。他认为龙山时代诸文化正如都在夏朝以前,相当于古史传说中唐尧虞舜的时代,属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这时期的有许多重大发明和成就,如学会了制造铜器、制陶业中已经普遍使用陶轮、纺织业有极大的进步、学会打井、房屋建筑有很大发现、已有城防设施、普遍出现卜骨,还应该有成体系的文字资料等,使生产力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社会面貌亦随着有很大改变。他还认为龙山时代属于铜石并用时代。
    龙山时代一名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学术界在探索距今四、五千年间的社会历史面貌方面,开始获得突破,为后来文明起源研究中对龙山时代进行重点探索,奠定了基础。
7.安志敏等人对早期铜器的研究和田昌五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认识
    青铜艺术是商周文明的特征之一。所以,研究中国青铜器的起源,对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有重要意义。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发现的早期铜制品有20多件。1979年,唐兰根据陕西省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遗址的个别发现,提出中国青铜器的起源应在六千多年前,并认为在我国是先发明冶炼青铜,一直到很晚才冶炼红铜,即纯铜的。1981年,安志敏分析了至20世纪80年代初发现的各种早期铜器的资料,否定了唐兰的观点,并根据当时已在甘青地区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中发现的小件青铜制品和红铜制品等,提出:“有关铜器的起源问题,应在龙山文化中探求,不过目前尚属缺环”;“二里头遗址一、二期可能已进入青铜时代,二里头遗址三、四期为代表的属于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器,它的开始可能要更早一些。”孙淑芸、韩汝玢则通过对有关铜器的成份分析及冶炼实验,提出了我国古代开始出现铜器的年代,应该早于齐家文化时期,而且是红铜、锡青铜、铅青铜器物同时存在;而初步研究和模拟实验表明,用铜锌共生矿还原可以得到黄铜,从冶金技术的角度,为早期出现黄铜提供了根据。严文明、李先登、华泉则分别接受临潼姜寨遗址发现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时期的铜制品。严文明还论证龙山时代属于铜石并用时代,并认为仰韶文化晚期至少进入了早期铜石并用时代。李先登亦认为仰韶文化时期已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并依据河南登封王城岗、临汝煤山、郑州牛寨、淮阳平粮台的发现,认为河南龙山文化至少其晚期已经进入了青铜时代,进入了阶级社会。华泉则还认为目前尚不能肯定龙山时代已具备制作青铜合金的技术,夏代才进入早期青铜时代。
    这些是我国对早期铜器(指商周以前的铜器)的最早的系统研究,对后来开展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青铜器这一文明要素的起源研究有重要影响。而严文明提出的龙山时代属铜石并用时代,对于认识龙山时代以及仰韶文化晚期的社会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意义。
    田昌五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研究,是我国史学界在70年代后期开展的对中国古代史分期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他在研究中国奴隶制形态中形成的有关认识,对后来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亦产生有一定的影响。他认为中国奴隶制从出现父权制大家族开始发展起来的,其特点在于它是由许多不同族姓的氏族部落通过兼并或联盟融合而成,而且贯穿于奴隶制社会的全过程。中国奴隶社会形成于夏代之前,开始出现的是部落奴隶制王国,古籍中记载的黄帝、炎帝和蚩尤之间的循环战争,标志着中国文明的开端。而夏朝形成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奴隶制王朝。1987年,他发展这一观点,提出中国已有五千的文明史。
8. 李学勤提出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
    1982年,李学勤发表《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一文,他根据1949年以来的三十多年考古学研究所取得的改写中国古代史方面的许多重大成就,以及对近几年来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形成的一些敏感问题认识,适时地提出:现在对中国古代文明的估价是不够的,应该把考古学的成果和文献的科学研究更好的结合起来,对中国文明作出实事求是的重新估价。并通过论述中国文明的形成、古代文明的发展、学术史与古代文明等三个方面的问题,来说明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的时机已经成熟。
关于中国文明的形成,他认为从前提出的中国古代文明迟到商代才形成的观点,值得重新考虑。考古发现说明青铜器、城市、文字等因素在商代以前都已有相当长的发展过程,把中国文明的形成从早商再上溯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是可能实现的。
关于古代文明的发展,他认为以往对中国古代文明发展高度的估计在一些方面也显著地偏低了。如从最近的考古发现看,我国古代社会里青铜农具曾得到比较普遍的应用;关于用铁的历史,也有不少重要发现和研究成果;古代社会中奴隶制发达程度,也比一些人估计的高;古代社会已有比较进步的商品关系。
    关于学术史与古代文明,他认为学术界流行的传统观点把中国古代文明估计得比较迟、比较低,有着深刻的学术史上的原因。一个原因是不适当地套用了外国历史的观点,忽视了中国固有的特殊性,更重要的原因是清代经学今文学派的影响。今文学派提倡辨伪,但有时过了头。古书的形成流传要经过复杂的过程,研究古代文献,既不能一味信古,也不能一味疑古。
    该文明确提出的重新估价中国文明的形成与发展,以及中国文明有别于西方文明的特殊性问题,为启发学术界全面开展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有重要意义;而提出的学术史上辨伪过头,正确对待有关中国远古历史的文献资料,则为今后进一步将考古学研究和历史文献研究相结合,通过对传说时代的考古学研究来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开辟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9. 夏鼐对中国文明起源的系统研究
    1983年3月,夏鼐在日本所作的公开演讲中,系统阐述了中国文明的起源,其演讲的中文版《中国文明的起源》一书于1985年7月由文物出版社出版并还在《文物》1985年第8期刊载了《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
    夏鼐针对当时我国学术界对“文明”一词的概念不甚明了的情况,指出:“现今史学界一般把‘文明’一词用来以指一个社会已由氏族制度解体而进入有了国家组织的阶级社会的阶段。这种社会中,除了政治组织上的国家以外,已有城市作为政治(宫殿和官署)、经济(手工业以外,又有商业)、文化(包括宗教)各方面活动的中心。它们一般都已经发明文字和能够利用文字作记载(秘鲁似为例外,仅有结绳纪事),并且都已知道冶炼金属。文明的这些标志中以文字最为重要。”这是我国学术研究中首次对“文明”一词的概念与含义的科学阐述。
    他还指明了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途径。指出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像别的古老文明的起源问题一样,应该由考古学研究来解决。并针对以往有人以为小屯殷墟文化便是中国最早的文明,是中国文明的诞生,指出小屯殷墟文化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如果这是中国文明的诞生,这未免有点像传说中老子,生下来便有了白胡子。并从小屯殷墟文化追溯中国文明的起源,明确了二里头文化至殷墟商文化时期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特点。认为二里头文化,至少是它的晚期,是已达到了文明的阶段,比二里头更早的文化,似乎都是属于中国的史前时期。同时他还指明了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范围与大致的地域范围,即探索的对象是新石器时代晚期或铜石并用时代的各种文明要素的起源和发展。最后他还肯定了中国文明是在中国土地上土生土长的。
    夏鼐的《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是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史上一篇划时代的文献。他在理论上澄清了以往对“文明”一词的概念的模糊认识,明确了解决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方法与途径,以及探索的对象与范围,初步解决了中国文明的形成问题。为今后的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在夏鼐的《中国文明的起源》一文于1985年8月在国内公开发表之后,才开始全面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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